一、范围
凡具有正式全日制学籍的本专科学生丢失学生证均可申请补办。
二、时间
每年五月份第2周的星期二、十二月份第1周的星期二。
三、流程
1、学生填写《山东师范大学学生证件补办申请表》并交至所在学院教务员老师处审核;
2、学生持各学院审核签字盖章的《山东师范大学学生证件补办申请表》,到《山东师大报》报社办理登报挂失声明;
3、学生将粘贴了照片与挂失证明的《山东师范大学学生证件补办申请表》
(因证件损坏申请补办的须交回原损坏证件)、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(背后写上姓名)交回给各学院教学秘书。
4、教学秘书汇总后填写《山东师范大学补办学生证及火车乘车优惠卡名单》,纸质版盖章后送交教务处教务科,电子版发教务科邮箱。
5、非新生第一次办理火车优惠卡,需提供户籍证明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。
6、教务科审核无误后制证,并将新证发给各学院。
注:只办理火车优惠卡的学生需上交学生证;补办学生证件只针对学生证丢失或火车优惠卡损坏的学生,对于需要对火车优惠卡充值的学生不在办理范围内,请各学院教务员老师认真审核。